贾玉树: 科技创新的四种境界
发布时间:2012-01-04
来源:科技哲学教研部
科技创新的四种境界
贾 玉 树
在普朗克60大寿的宴会上,爱因斯坦发表了一番意味深长的祝词。他说在科学的殿堂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是怀着各不相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的。爱因斯坦根据科学创造的动机把所有的科学家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的人是从纯粹的功利目的出发,把科学作为一种获取生活报酬的手段;第二种类型的人则是把科学作为一种特殊的娱乐,因为科学能够给他们某种超乎常人智力之上的快感,他们通过这种娱乐来寻求生动活泼的经验与雄心壮志的满足;而第三种类型的人则既不是出于功利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消遣,他们之所以要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奉献给科学事业完全是出于一种不可遏制的想要探索大自然奥秘的欲望,别无其它的动机。爱因斯坦这番话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科学家的人生境界问题。科学创造是一种精神活动,除了需要精神外部自由宽松的社会条件外,科学家内在思想境界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创造活动及其成果;同时,科技创新也决不能单纯致力于社会的功利目的,不能只满足于科技自身的发展,它还必须蕴涵科学的人文理想与追求。
一、自然境界
“境界”一词原指疆域,佛教中用来指称一个人修行所能得到的果报界域,或者人的精神能够达到的境地。冯友兰先生首先把它引入人生哲学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主要的一点,是人对于他的生活有觉解”。而他所谓“觉解”就是一种自觉地了解,是一种理性的自觉。自然境界是冯友兰人生境界分类中层次最低的一种。其所以低,是因为这种人对宇宙人生的真理没有觉解。“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知不识,顺帝之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识人工,安知帝力”。自然境界中的人尚未明确的意识和自我意识,受必然性支配而始终不自觉,其行为总是按照本能和习俗自发地进行。宇宙人生对于处在这种境界中的人来说完全是一片混沌。按照冯友兰先生的说法,这种人的行为即使合乎道德,也不能称其为道德行为,因为他并没有理性的自觉。
当现代科技普遍成为一种社会建制时,这种懵懂之人也“顺才或顺习”成为脑力劳动者,并且其中某些人凭借其健全的本能和对于习俗的盲目忠诚还在现代科技知识的搬运中获得了各种可观的物质收益;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人因为精神的极度贫困而堕落为狂热的邪教徒。根据冯友兰先生关于自然境界的描述,这些现代科技的从业者虽然完成了大量的科技工作,然而由于他们始终没有对于自己科技创新活动的理性自觉,从而依然处在自然境界中。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对于这种人来说,科技只是他们的“身外之物”,是他们谋生的一种手段,“只要是有机会,人类活动的任何领域他们都会去干;他们究竟是成为工程师,官吏,商人,还是科学家,完全取决于环境”。从人员数量上看,他们在现代科技队伍中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这是科技建制化时代的必然产物。中国改革开放30年,这些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对科技的繁荣兴旺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从总体上看,这种人由于缺乏对于科技创新的理性自觉而不可能在现代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的建树,诺贝尔奖更是与他们无缘。
二、功利境界
从自然境界到功利境界,标志着人的理性的觉醒。功利境界中的人具有明确的意识和自我意识,他们自觉地以利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其行为总是自觉地指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或是求增加他自己的财产,或是求发展他的事业,或是求增进他自己的荣誉”。在冯友兰看来,这样的人,即使其行为在客观上有利于他人和社会,也丝毫不能够因此提升他的境界。境界说毕竟与佛学有染,蕴涵浓厚的超功利色彩。所以,冯友兰在功利境界之上又专门设置了一个道德境界,试图以此约束人的功利行为。他认为,随着人的理性的进一步觉醒,他将会发现自己与他人、个人与社会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个人只有在与他人和社会的相互交往中才能够存在、发展,并充分地实现自己的价值。实际上,冯友兰所谓形而上的道德境界归根到底可以被归结为形而下的功利境界。遗憾的是,中国文化至今仍迷恋于子虚乌有的道德境界,从而始终没有能发展出应对功利主义泛滥的法治策略。
1978年,邓小平在第一次全国科学大会上,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和“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两个著名论断,由此开启了科技功利主义的新时代;1988年,邓小平又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1995年,中央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以后又相继提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国家知识创新工程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等重大战略决策。30年来,中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从最近10年科技论文的影响力看,我国数学、化学和材料三个学科已经进入了世界第4位,工程技术科学进入第5位,地球科学和计算机信息科学则进入了第6位,物理学进入第7位。我们的程控交换机、微机、显示器、手机和彩电等重要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电子信息技术和产业的总规模位居世界第二,装备制造业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我国工程科技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缩小了10年。然而,由于冯友兰先生所向往的道德境界并没有觉醒,科技界也没有完善的学术规范,从而也出现了诸如“汉芯”和“华南虎”一般荒谬绝伦的学术腐败问题。
三、娱乐境界
科技功利主义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把科技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队伍中的脑力劳动者,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科技创新。然而,生产力毕竟只是科学技术的职能属性而不是本质属性,威力巨大却始终停留在物质层面上;过于执着的话,会遮蔽科学技术的人文追求,妨碍人们精神境界的进一步提升。从功利境界到娱乐境界,是科技功利主义到科技人文主义的一次飞跃,它标志着人的理性的进一步觉醒。然而冯友兰先生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娱乐境界是从爱因斯坦科技创新思想中引申出来的。娱乐境界中的人把科技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娱乐,一种精神的探险,一种生活方式,体现了科技创新的人文理想和追求。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为稀缺的人文资源。倘若把冯友兰功利境界作为自然境界的一种右倾超越,那么他的所谓道德境界不过是自然境界的一种左倾超越,两者只是同一维度上的两个相反的方向。而娱乐境界则无疑是功利境界的扬弃和自然境界的高层次回归。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号召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奋斗,预示着中国的科技创新将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而要实现科技功利主义到科技人文主义的转变,从人文的维度看,应当把科技创新作为一种全新的国民生活方式加以培育,鼓励人们为科学而科学;从社会的维度看,应当创造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积极扶持多元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共同发展;从科技的维度看,应当确立一种广谱科技观,让科学技术在更为广阔的领域走进人们的社会生活。重大的科技创新只有在彻底解除了人们的精神枷锁之后才能够涌现出来。
四、神圣境界
如果说自然境界是一种无我境界,功利境界是一种小我境界,娱乐境界是一种大我境界,那么神圣境界则是一种忘我境界。它是科技创新的最高境界,也是爱因斯坦倾注毕生的境界。爱因斯坦认为,“一切宗教、艺术和科学都是同一棵树上的各个分枝,所有这些志向都是为了使人类的生活趋于高尚,把它从单纯生理上的生存境界提高,并且把个人导向自由。”按照爱因斯坦的观点,处在这种境界中的人把探索宇宙的奥秘同自己的生存意义完全结合到了一起。科学是这种人的生命之根,是他们的灵魂的安息之所。因此,只有在科学创造中,他们才能够获得灵魂的安宁与幸福。在爱因斯坦看来,那些富有造诣的真正的科学家都是这样一种人。这种境界区别于冯友兰的天地境界之处,在于它能够通过沉浸于其中的那些科学家的伟大发现获得见证,并且是人们的努力可以达到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种崇高的人文境界常常被水土不服地培植到了民间科学家的身上,致使中国的所谓“诺贝尔奖”一次次地成为泡影。民间科学家自觉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当然无可厚非,而且我们的社会应当对这样一种崇尚真理的可贵精神品质给予一些必要的理解、宽容、珍惜、保护和鼓励。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为稀缺的人文资源。但是崇高的人文精神、甚至悲壮的自我牺牲永远代替不了科学的方法。把古代玄学从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从外文翻译成中文,运用现代科学的语言重新进行包装,通过各种媒体垄断话语权等,并不能因此使玄学变成科学,同自主创新就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在任何时间、地点和文化中从事自主创新,都不能脱离科学已经确立起来的概念、理论、方法、规范、语境和问题等另起炉灶。尤其是体制内的科技工作者,不能不坚守这样一个底线。由于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科技工作者普遍缺乏必要的科学问题意识和科学方法意识。所以,我们还要警惕那些改头换面的玄学以“神圣的”名义把中国的自主创新引向歧途。
(本文原发表于《理论视野》2008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