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位点学位论文预审实施细则(2024版)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在已有毕业论文预审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23】117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推出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23】77号)文件要求,特对哲学博士点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条,所有学位论文均需提交教育部平台双盲评审;
第二条,在正式提交教育部平台外审前一个月,须先提交学位点进行预审;没有通过预审的论文,不能进入正式外审程序;
第三条,预审时间:按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学位工作日程,各批次论文预审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学校正式外审截止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后续若学校学位申请日程变更,则按新时间顺推:
3月份第一批次:12月19日0时(博),12月26日0时(硕);
6月份第二批次:3月3日0时(博),3月12日0时(硕);
11月份第三批次:8月6日0时(博),8月13日0时(硕)。
第四条,为保证论文预审学术评价的全面性,论文发学位点全体导师预审。预审专家组组成:硕士论文提交全体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位)函评,博士生提交全体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位)函评。考虑到论文学科交叉性,导师可推荐若干校外专家参加预审,校外专家数不超过总预审专家的半数,导师不参加预审投票;申请人应同步提交已发表或接受发表的小论文供预审专家参考。
第五条,学位论文预审结果评定等级分为“同意送审”和“不同意送审”。预审专家组可采取合议或单独反馈意见的方式判定预审结果。采取单独反馈意见方式的,同意意见数达到总体意见数的2/3的,则学位论文预审结果为“同意送审”。学位论文预审结果为“同意送审”的硕(博)士生,须针对专家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期论文预审。学位论文预审评定等级为“不同意送审”的硕(博)士生,须针对专家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作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论文预审申请。两次预审不通过,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预审。
第六条,有学术不端的论文经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条,预审工作由学位点教学办组织实施,在论文提交后的两周内完成。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有新规定出台,则以学校规定为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科技哲学系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