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博士点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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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博士点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科技哲学系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在前两届毕业论文预审试行工作基础上,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7】187号)要求,特制定哲学博士点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所有学位论文均需提交教育部平台双盲评审;

    第二条,在正式提交教育部平台外审前一个月,须先提交学位点进行预审;没有通过预审的论文,不能进入正式外审程序;

    第三条,预审时间:按校研究生院学位申请的日程安排,各批次论文预审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学校正式外审截止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后续若学校学位申请日程变更,则按新时间顺推:

          3月份第一批次:1月1日0时(博),1月10日0时(硕);

          6月份第二批次:3月5日0时(博),3月15日0时(硕);

          11月份第三批次:8月5日0时(博),8月15日0时(硕)。

    第四条,为保证论文预审学术评价的全面性,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可根据论文主题推荐2-5名校外相关领域具有相应导师资格的专家参与预审;

    第五条,预审由校内导师及随机抽选的校外专家共同完成,申请人应同步提交已发表或接受发表的小论文供预审专家参考:

    (一)专家根据评阅情况按:优秀A、良好B、一般C,分三档打分;

    (二)若半数及以上专家打分为C,或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打分为B且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打分为C,则该论文预审记为不通过;

    (三)有学术不端的论文经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

    (四)预审工作由学位点教学办组织实施,在论文提交后的两周内完成。

    第五条,鉴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一)预审未获通过的论文,若导师认为经整改可以按期提交合格论文正式送审,则需邀请1-2名校外相关专家联合复审并签名推荐,该论文按特别推荐进入正式送审程序;

    (二)预审已获通过的论文,若导师认为暂未达到外审条件,可建议暂缓本批次送审,论文作者原则上应尊重导师意见。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有新规定出台,则以学校规定为准。


2022125  

附件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