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哲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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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哲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发布时间:2012-10-19 来源:
 
 

第一条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与《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指示精神,经管理人文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科技哲学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第二条 科技哲学学科博士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一)课程及学分: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至少修满1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II)4分以上,基础课4学分以上(经导师认可,这一部分学分也可以相关科系的基础课或专业课代替),专业课2学分以上(其中科技哲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为必修,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最新进展)。

    (二)学术交流要求:博士生须参加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如: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或全国性学术研讨会)或进入其他研究机构访学、合作研究、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等。

    (三)学术报告会: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须完成三次以上学术报告。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申报报告题目,由学科点统一安排报告时间。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会议报告者,可以计入学术报告学分。博士生需有在学期间主持、参与学术研讨会的经历。

    (四)教学经验:博士生应参与教学实践环节(包括助教、组织学术活动、参与科研项目和试讲等)。

    (五)年度进展:博士生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并考核合格。

    (六)综合水平考试:综合水平考试分两种类型,对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直接转入博士培养阶段的学生,要求至少在II类以上期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一篇论文,方取得申请资格,取得申请资格的学生将与当年单考博士生一并进入复试环节,通过统一的综合水平考试,经公平竞争胜出方可取得博士生资格;对于公开招考的三年制博士生,若不能按时完成申请学位所必须的论文发表要求,在毕业论文完成的基础上,经本人申请,可由所在学位点组织综合水平考试,通过后可转入论文答辩,先行毕业,待发表论文要求满足后再返校申请博士学位;若综合水平考试不能通过,则转入其他渠道离校。

   (七)开题报告评审: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的第三或第四学期主动与导师讨论、协商,经导师同意后在学科点内进行开题报告,说明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目前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的进程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开题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与论证。评议专家组由三至五名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组成。提交学位论文计划书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八)学位论文答辩和论文公示:博士毕业论文的答辩除了遵守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外,同时鼓励邀请国际同行函审。同时,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专家组公示。

 

第三条 科技哲学学科博士生科研成果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达到以下发表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Ⅰ类期刊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至少1篇;或者在Ⅱ类期刊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至少2篇;或者Ⅱ类期刊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至少1篇和在Ⅲ类期刊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至少2篇论文(注:Ⅰ类期刊是SCI、SSCI、A&HCI等国际一流期刊;Ⅱ类期刊是CSSCI期刊;Ⅲ类期刊是CSSCI扩展版期刊和CSSCI集刊;国内学术会议以及国际学术会议正式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均视为Ⅲ类期刊的文章)